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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

2014-11-26 12:50 | 来源: | 浏览 :

人民网济南11月6日电(宋翠)“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山东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取得了阶段性目标,老百姓得病有保障了,看病更方便了,治病花钱少了。”11月4日,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山东的医改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王随莲还就老百姓关心的医改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热点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山东省从2013年1月1日起,在30个县(市、区)的73家医院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我们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又在54个县(市、区)的113家医院启动实施了第二批综合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已经扩大到17个市、84个县(市、区)、186家医院。”王随莲表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关键环节是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但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收入就会大幅下降。如果不进行补偿或者补偿不到位,就会影响医院参与改革的热情,甚至会造成医院无法正常运转,到最后还是老百姓吃亏。

“考虑到这一点,从今年开始,省里提出要把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全部纳入补偿范围。”王随莲说,具体办法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助不低于10%,另外10%通过医院内部挖潜解决。同时规定,提高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能增加群众的就医负担。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服务水平。山东省已经明确提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在医院兼任领导职务的,年底前要一律辞去医院或卫生计生部门的职务,彻底实现“管办分开”,使医院真正成为独立法人,独立行使经营自主权。

“同时,我们也鼓励各地允许医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活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医生这个职业有自己的特殊性,需要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怎么才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呢?王随莲认为,必须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加大绩效工资比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今后,山东将继续坚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减少流通环节,切实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去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试点医院常用药品省级集中采购工作,中标产品价格与该省挂网价格和试点医院实际销售价格相比,分别下降17.25%和32.25%。

在整个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山东省还将探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选取1家或2家省级公立医院,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进行改革,在确保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真正落实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热点二:如何解决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是破解‘看病难’问题的关键环节。”王随莲说介绍说,目前,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里面,既有基层医疗条件相对薄弱的问题,也有部分群众就医观念不够理性,大病小病都想去大医院、找大专家,就医秩序混乱的原因。

“如果让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去承担高难度的手术,显然是不合适的;同样,如果让三甲医院忙于看一些感冒等轻微疾病,必然会挤占重病患者的医疗资源,也是一种浪费,会加剧‘看病难’问题。”王随莲提出,不同的医疗机构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功能定位,弄清楚各自的职能。而现在的情况是,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农村、偏远山区优质医疗资源相对偏少。

针对这种情况,山东的做法是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人才下沉到基层,避免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同时,还要结合新一轮城镇化建设,注重发挥信息化作用,通过合作、托管、建立医疗联合体、村医乡管、乡医县管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模式,把握好结合点,既要真正让小病诊疗在基层,又要建立起顺畅的转诊渠道,让大病患者及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避免转诊难。”王随莲表示 ,要做到这些,首先要通过开展全科医生首诊试点、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构建起良好的医患关系,把看小病的群众留在基层。其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构建起畅通、便捷的双向转诊渠道,积极引导病情稳定的患者回到基层康复。

另一方面,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动员大家自觉养成小病在基层的意识和习惯;充分发挥价格和医保的杠杆作用,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

热点三: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老百姓有哪些受益

山东省从今年开始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了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截至目前,13个市已经完成了整合,群众看病就医报销没有受到影响。

“从这段时间的实践情况看,广大城乡居民得到了实惠,机制运行也比较顺畅,整合的政策效应开始显现出来。”王随莲表示,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是解决了医保工作政出多门、重复参保、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二是提高了统筹层次,做大了基金盘子,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打破了城乡居民身份限制,保证了城乡居民享有同等、无差别的待遇,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

据记者了解,今年,山东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2015年将达到每人每年360元。“总之,在整合过程中,我们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整合后的保险待遇总体不降低,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老百姓的利益。”王随莲说。

热点四:如何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这几年,通过深化医改,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目前,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客观上讲,现在群众大都有了医保,看小病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一旦得了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还会让多数群众承担不起,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有效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王随莲介绍说,2013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20类重大疾病患者再给予补偿,全年共为63.6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9.69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农民群众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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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从今年起,山东省全面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具体补偿政策是,起付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原新农合大病保险的20个病种,今年仍然执行原有的报销政策,明年开始执行统一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另外,山东省已经初步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筹集救助基金6000多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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