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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责险,医疗纠纷的“润滑剂”

2014-07-21 11:32 | 来源: | 浏览 :

             

  姚庆林,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从事医疗调解工作已经6年,是苏州当地著名的医患纠纷调解“老娘舅”,曾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谈到医调委的一项项荣誉和95%以上的调解成功率,老姚说:“保险为建立和谐医疗关系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保险机制,医调委开展工作就存在困难。”老姚摆出了一组数据:2013年底,苏州全市405家医院投保医责险,各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门诊部普遍参保。2010年以来,医调委就受理医疗纠纷案例941件,其中涉及医疗责任险的达850件。从2009-2013年医责险的主要承保人苏州人保财险累计支付赔款就达9430万元。

  □商报记者 杨敏

  【事例印证】

  A

  手术后两条胳膊有长短

  怎么赔?赔多少合适?

  “保险对医疗纠纷的调解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医调委能有70%的签约率,和保险的适当补偿是分不开的。”说起这些年的调解经历,老姚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苏州是最早开办医责险的城市之一。2006年苏州借力医责险,成立了全省首家医调机构——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2009年正式转型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医调委拥有非常专业的团队:“医疗专家团队”由苏州市六大市级医院的医学专家34名组成,涉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正高职称占53.3%;“法律专家团队”由苏州市7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7名组成; 超过20人的医患纠纷调解医疗机构“联络员队伍”则是由医疗机构专职从事医患纠纷调解的工作人员组成。

  “这么多年下来,我的真实感受是,医责险对医调工作的支持力度确实非常大。”老姚回忆说,一次一名患者到调解中心反映,因左肘部摔伤,入院手术治疗。但经过康复训练,患者仍感到手术部位疼痛不止,并再次入住原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外踝骨折后功能障碍,再次进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患者疼痛虽有所缓解,但左臂无法伸直,左右臂长短不一,左肘部有绷紧感,无法提物和活动受限。

  “两次手术下来,两条臂膀长短了,那患者肯定不满意!”谈起当年的调解案,老姚坦言,要让医院出钱、让患者满意,其实不简单。老姚前前后后多次联系医患双方调解,并向苏州人保公司了解了类似案件的合理赔偿金额,最终通过医疗责任险的途径,成功化解了这次纠纷。“说实话,多亏医责险托底,要不然赔付效率将大打折扣,调解成功率也会大大降低!”

  B

  医疗美容后,效果不满意

  手术过程无过错,责任归谁?

  今年,苏州市民刘女士上门找到老姚求助。刘女士称,她因对自己脸部形象不太满意,到苏州某医院进行医疗美容,但治疗效果与宣传的疗效相去甚远,反而影响了其脸部容貌和日常生活,要求医院赔偿。

  对于刘女士的案子,老姚也觉得有些无奈:“现在60%以上的医疗纠纷很难进行责任归属。以前医疗调解主要是普外科和妇产科居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口腔科、美容科、小儿科的也渐渐多了起来。医生讲过程,患者看结果。医生不是万能的,但患者大多是结果导向,他们认为病人进医院就应该被治愈,由于医患双方心理认知不同,认定责任就缺乏统一标准。”

  面对像刘女士这样的患者,花了钱就是想变漂亮的,可效果并不像她自己预期的那样,或者说并没有达到医院承诺的那种效果。凭借30余年的工作经验,在老姚看来,医院没有在刘女士术后恢复过程中及时有效地观察弥补,现在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也是有必要的。

  现在苏州市医调委已经进驻了人民法庭、公安警务室、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保险公司现场理赔室,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医患处理模式,其公信力正是来源于中立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刘女士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预算员会根据医调委的意见,计算出一定的补偿金额,给刘女士这样的患者提供适当的补偿,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

  老姚说,他们每天至少都会接到2-3单调解需求,近两年老姚带着几个调解员每年都要调解250件医疗纠纷,其中95%的案件都得到了成功调处,调解满意度达到98%,医调委成为老百姓口中名符其实的“老娘舅”。

  C

  钢板意外断裂也能获得赔偿

  加推了医疗意外险调解更有底气

  据统计,苏州每年发生医患纠纷的数量正以30%的比例上升,由于医调委的介入,70%的案件医疗机构和患者都能达成和解,但也有因为医疗意外而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无法得到医责险赔偿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对于无医疗责任的纠纷,医院出于医院声誉等因素考虑,并不愿承担赔偿。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医院方无责的纠纷通过医责险进行赔付,并不利于该险种的良性发展。

  说起2013年的市长令,老姚不住地点“赞”。2013年,在苏州保监分局、卫生局、司法局共同推动下,苏州市政府颁布市长令,修订《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其中第九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医疗机构、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在相关政府部门和苏州人保的大力推动下,苏州市在实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责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率先在苏州市立医院将医疗意外作为医责险保险责任的扩充进行试点,针对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由于意外情况造成的伤害进行赔付,为医患双方提供了更高、更全面的保障。

  前不久,市民韩先生在骨折手术后,用来固定手臂的钢板突然断了,对他造成了二次伤害。根据事后证明,医院的钢板是有合格认证的,这起纠纷是纯属医疗意外。“以前不少医疗意外纠纷走医责险是无法得到赔付的,现在有了医疗意外险,就能得到赔付,医患矛盾也就更好解决。”老姚说。

  【记者后记】

  苏州在省内最先将医疗责任保险融入到医患纠纷调解流程,调解委员会在此基础上逐步创新出涵盖医疗纠纷调解、医学会专业鉴定、巡回法庭审判、保险公司调解的新型调解机制,实战下来,95%以上的调解成功率,确实具有非常好的调解成效。

  正是由于保险的托底保障,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医患矛盾的时候心中才更有底气,才能将责任无法归属的死结顺利解开。

  保险进入医患纠纷有效改善了医患关系,维护了医疗秩序和医疗执业环境,同时也进一步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营运能力,“老娘舅”的新解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如今,“老娘舅”对保险法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要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要是能打出保险组合牌就好了,保险要涵盖医疗机构的诊疗风险、从业人员的执业风险、医患双方的意外险、医疗场所的公众责任险等等。”

  王志钰 制图

(责编:吴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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