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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医疗保险参保 信息审核工作开始

2014-10-11 10:04 | 来源: | 浏览 :

■本报讯记者郝婧通讯员储健报道

10月9日,记者从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9月份开始,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就已开始对各大学校上报的学生居民医保参保信息进行审核

据了解,每年9月份家长都要为自己的孩子缴纳2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低保儿童及重度残疾的儿童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是由家长先将现金缴至学生所在学校,再由学校统一缴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但以下几点是每位家长及学校老师需注意的:

1.每年9月收取的是次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例如:2014年9月家长交给老师的是2015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若2014年当年没有缴费的可先到社区缴完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再将次年的费用交至老师。

2.特殊身份的学生个人是不缴费的。例如:低保儿童及重度残疾的儿童由财政全额补贴。

3.重复参保情况。学生已参加新农合或兵团医疗保险的不能重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4.参保缴费信息核对工作。家长一定要将学生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低保证编号、残疾证编号等信息报给老师。

5.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随着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全面展开,学生的社会保障卡也在陆续发放,若学生未领到社会保障卡,以前的居民医疗本在本市内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鉴于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收费工作较繁琐且工作量非常大,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希望各位家长一定要配合老师及时缴纳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保在校学生能正常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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