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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医疗事故死亡后财产如何处理?

2015-07-31 11:34 | 来源: | 浏览 :

当事人:

我跟丈夫结婚五年,育有一子,今年三岁。去年年底我丈夫因医疗事故不幸死亡,获得医院80万元赔款。今年,我婆婆拿着我丈夫生前写的遗嘱找到我问我索要我丈夫遗产,遗嘱上面写明我丈夫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我婆婆继承。我和丈夫婚后除共同购买一套房子外,,也没有其他存款。我明白婆婆一人把我丈夫养大不容易,可是我还有孩子需要照顾。请问这80万元赔款以及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守望律师回复:

首先,80万元赔款是属于你丈夫的近亲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你丈夫生前的合法财产,不属于你丈夫遗产的范围,自然也不能继承。这80万元赔偿应该由你丈夫的近亲属(包括你婆婆,你以及你儿子)平均分配。

其次,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条规定是出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需要,对于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如果没有给这类人留下必要的份额,则在这类继承人应当获得份额的范围内遗嘱无效。因此,你丈夫遗嘱中对于你儿子应当获得的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的处理是无效的。你婆婆只能继承你丈夫三分之二的遗产。

最后,由于房子是婚后所得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你丈夫死亡之后继承之前,应当先析出你的财产,该房子的一半归属于你,另一半属于你丈夫的遗产,最终你婆婆可以继承该房产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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