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女士患甲状腺肿瘤 七天可出院却住七个月
近日,徐州市民顾女士向现代快报反映,她因患有双侧甲状腺肿瘤在徐州第一人民医院手术,然而正常只需要一周的治疗时间,却因医院的原因,从去年10月下旬入院,至今没有出院。原因是首次手术后,出现皮下静脉捆扎脱落,导致大出血,顾女士也因此昏迷,脑部受损。当时医院事后表示,免除顾女士的医疗费用,同时出于道义,给予2万元补助。
据顾女士介绍,去年10月26日,她被查处患有双侧甲状腺肿瘤,随后入住徐州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月29日,医院为她做了手术,将右侧甲状腺全切,左侧甲状腺次全切。顾女士说,她本来以为手术之后一周左右即可出院,但是术后当天便出现意外情况。
当晚9点半,顾女士感觉颈部不适,先后两次找到值班医生,“医生都说没事。”顾女士说。10点20分许,顾女士出现呼吸困难、意志模糊。家属发现后,立即找来医生,“医生也发现情况不对,赶紧去找抢救设备,找来之后直接在病床上,将她的颈部手术伤口切开,将里面的积血放出。”家属说。
随后,顾女士被推进手术室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根据手术记录,顾女士首次手术后,出现皮下静脉血管捆扎脱落,造成大出血,“血液压迫呼吸道,造成窒息昏迷5分钟。”顾女士的家属说。虽然窒息昏迷只有5分钟,但对顾女士的大脑造成严重损伤,“二次手术后,持续昏迷的四天,即便是后来清醒过来,仍时常抽搐,没有语言表达能力。”
目前,顾女士已经在医院进行了长达半年多的脑部治疗,“现在能借助拐杖下床挪步了,但距离完全恢复,还有极大的距离。”家属说。他们认为,在第一次手术中,血管存在捆扎不紧的失误。在出现病患者不适时,值班医生急救措施采用不当,在病床前没有急救包,,造成急救延误。
最近数月内,顾女士及其家属多次找到医院,认为其在手术中存在失误,但院方并未给出满意答复。
近日,记者就此采访该院医患沟通办主任郭志明,他表示,在第一次手术中,院方并没有犯错,皮下静脉血管捆扎脱落属于手术风险的一部分,在术前告知书中也有所提及。“血管捆扎,患者在活动的时候,也会造成脱落。”而出现血管出血后,医务人员采取的措施也是得当的,“这类手术很平常,根据相关规定,并不需要在床前放置急救包。”
郭志明承认,单纯的双侧甲状腺肿瘤手术,恢复时间很短,术后一周左右就能出院,顾女士之所以住院半年多,主要还是治疗脑部损伤。在接到顾女士家属的反映后,“院方也十分重视,开通绿色通道,免除其医疗费用。同时,出于道义方面的考虑,给予两万元的补助。”郭志明说,但是其家属并不同意,要求支付数十万元的赔偿,“根据徐州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医院只能做到这样,超过两万元低于10万元,就需要到徐州市的调解中心来解决,再多的话,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郭志明表示,如果顾女士家属无法接受,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到法院提起诉讼。“医院会根据法院判决,履行自己的责任。”(刘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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