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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抽脂后死亡 港府官员表示将规管高风险美容

2014-06-30 15:39 | 来源: | 浏览 :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非常关注有人在抽脂后死亡,认为今次属严重医疗事故,日后会在不同专科,界定医生需接受过哪些训练,才能进行高风险美容程序。

  外界质疑特区政府花近两年时间研究仍未落实规管,他说接受批评,因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的讨论过程涉及复杂专业考虑,亦有很多争议未解决,当局下半年会展开公众咨询,并加快立法程序。

  香港再发生医学美容夺命事故,高永文昨日表示,非常关注有人在抽脂后死亡,认为今次属严重医疗事故,向死者家人致以慰问。他指今次涉及的是抽脂手术,严格而言是外科手术,案发时有注册西医在场,毫无疑问是医疗程序,日后会就此进行规管,“因为要抽取的人体组织,很有可能超过500毫升,而且它都涉及不同程度的麻醉程序,所以应该是属于需要受规管的一些医学程序”。

  类似事件DR事件发生至今将近两年,,但特区政府仍未就规管医学美容落实相关措施,他说,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利用1年半时间深入探讨和研究,至今已召开14次会议,当中有很多争议未解决,“如果有批评说我们时间太久,我会接受。如果明白我们的情况有多复杂,甚至要组织不同的专家,去就不同医学专科作出考虑,我会觉得这个时间,我们已经尽了自己能力去(将建议)拿出来”。

  他又指,在现行法例下,注册西医只需经过适当训练,便可在美容院为病人进行此类抽脂外科手术,但医疗科技愈来愈昌明,香港日后有需要在不同专科,界定医生需要接受过哪些训练,才能进行高风险手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又建议将来透过立法,规定进行所有高风险程序,包括抽脂,即使在日间医疗中心进行,都需要注册,仪器、设施、人手等都要受规管。

  至于如何界定为高风险程序,高永文承认即使日后立法规管,都难以明确列出来,监管当局届时可能设立一个专家委员会,界定程序需否监管,“要考虑三方面因素,第一是程序本身的风险是否属于高;第二是病人本身的体质,如果有特别考虑,即使程序本身不是太高风险,如果在一个体质有问题的病人身上去做,可能病人的风险本身也大;第三是麻醉,不同程度的麻醉,不同深浅程度的麻醉亦都构成不同风险”。

  他表示,特区政府今年内会就规管高风险美容程序展开公众咨询,并向立法会报告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希望尽量缩短立法程序,“例如在公众咨询阶段,已开始早期法律草拟工作,希望最终整个立法规管程序缩得愈短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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