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过错,法官调解获赔15.5万元
2014-07-16 09:49 | 来源: | 浏览 :次
做个妇科小手术,昏迷了
王女士本来做个不大的妇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后却出现了昏迷、神志不清的症状,后经检查属于急性脑梗塞,这是医院的过错还是和病人的自身体质有关?
王女士今年52岁。去年6月,绝经两年后的王女士阴道又出血了,她来到郑州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手术后,王女士并未如期康复,而是出现了昏迷、神志不清的症状。
王女士说,当时她血压不稳定,“医院就不应急于给我做手术,因医院盲目手术、用药过量,造成我脑血栓形成”。
后经郑州市医学会鉴定,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就后续的诊疗费用,王女士的家人多次同院方协商却无法达成一致。去年11月27日,王女士将该医院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王女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因被郑州市医学会鉴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昨天,惠济区法院主持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王女士15.5万元费用。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线索提供 鲁维佳 新强
(原标题:医院有过错,法官调解获赔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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