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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网友反映林场职工工资“人间蒸发”官方回应

2014-10-21 10:50 | 来源: | 浏览 :

王东明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魏宏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杨高宇)近日,一名四川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美姑县洪溪林场部分职工工资“人间蒸发”,他说:“凉山州美姑县洪溪林场,停新留职的有七八人,内部待岗的一人,这些人一月600元工资,不知马场长变到何处去了,蒸发了。

对此,中共美姑县委群众工作局答复称,9月28日中共美姑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马滔滔失职、挪用资金、坐支国家财政收入等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网民留言】

凉山州美姑县洪溪林场,停新留职的有7-8人,内部待岗的一人,这些人一月600元,全年全部就是4万多。以有十年以上了。就说四十多万钱,不知马场长变到何处去了,蒸发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 您反映美姑县洪溪林场“职工工资人间蒸发”问题,我局已转交至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办理。2014年9月28日中共美姑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马滔滔失职、挪用资金、坐支国家财政收入等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如您有疑问请拨打美姑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34-8242352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咨询下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属于人民医院吗,他们不需要执行党的“四风”政策嘛?医院遇到医疗事故就可以采取“吓、哄、骗、拖\'的策略嘛?这些问题死不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呢,如果医院积极处理,社会有这么多医闹嘛。我遇到的医疗事故如下,希望能得到王书记的重视,改变四川一些医院的工作态度。我遇到的情况如下: 8月16日晚10点因生小孩住进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生来测了下胎心,检查了下宫口,问了洗产妇情况,说生还早的很,至少要10多个小时,随后就走了,在此过程中,产妇肚子是越来越痛,大概凌晨1点钟左右,产妇疼痛难忍,家属多次去找护士医生说现在疼的凶,频率很快了,让去检查看看,医生护士头都不抬说还早的很,正常现象,让慢慢等。家属只有回去安抚产妇,继续等,2点多的时候产妇坚持不住了,说让剖腹产,家属马上去找护士说能不能现在进行剖腹产,护士说不行,要剖也要等到明天早上,医生不在,准备不了。家属也只有无奈的回去继续等,直到凌晨3点左右,产妇疼的不行,家属一看下面,胎儿的头都要快出来了,清晰可见,家属马上交护士,护士说怎么可能这么快,过来一看,才慌忙找来推车,然产妇自己夹住,不要生在推车上,交产妇自己爬上推车,在坐电梯下到7楼,叫来医生,医生才慌忙准备器具,并给另外一个医生打电话叫都医院来,后另外那个医生打电话说没打打车,来不到。其后,20分钟左右,产妇生下小孩。小孩生下后不怎么吃奶,在怎么喂也不吃,哭闹较大,后第3天左右,医院检查黄疸较重,留院治疗3天,后出院,出院后家属给小孩擦澡过程中,发现锁骨高出很多,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检查,发现锁骨骨折。随后找产科,产科医生说出院了就不不管医院的事情了,家属就去找产科主任,主任问家属是不是本地人,难道本地人就好好解决,外地人也不认,最后检查说可能是产妇产程较短,导致的骨折,是正常现象,胎儿恢复较快,自己回去养就行了。这个就是医院的态度。其后找医务科,医务科的调节态度是:在小孩18岁之前因非外力因素导致的骨折医院承当全部费用。这个骨折难道自己会骨折嘛,骨折的导致没外力能骨折嘛。采取欺骗的手段来蒙混过关,欺骗患者。说公立医院,不是想干嘛就能干嘛的。这难道不是对患者的威胁。 医患关系的梳理还是要公平的对来患者,毕竟患者也是弱势群体。希望王书记给予关注和帮助。还患者一个公道。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孩子王X阳,于2014年8月17日在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顺产出生。8月19日,因“高胆红素血症”入医院新生儿科治疗,8月23日患儿好转出院。8月28日患儿家属发现王X阳右颈部包块,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确诊为:新生儿右锁骨骨折。您认为王X阳右锁骨骨折是医院诊疗不规范造成,因此发生医疗争议。经与医院多次沟通协商后,您表示愿意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再行处理。

【网民留言】

我是简阳市农民,很多农村户口的无房户耕地被征用,却不能享受安置住房。也没有地自建房。不知有没有相关政策解决这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全征全转、集中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上的“有户无房”户,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集体土地上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简府发〔2013〕90号)文件中明确的“有户无房”安置补偿政策: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应享受宅基地政策而未享受的“有户无房”户,按人均38平方米以招标建设成本价购房,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二、未全征全转集体经济组织上的“有户无房”户根据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补划宅基地。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有其它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8-27223560。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简阳贾家镇五指乡村民,我本是孤儿,1990年是现在的养父收留了我。让我有了家。大约在92年农村划分土地,村里同样分给了我一份,可当时养父經济不好,没能力交付农税,再加上我还小,所以告诉村支书说先拿给别人种。当时支书说要交税没人愿意种。我们只种了一年。第二年支书家生了一个孙子。所以就分给了他孙子。还上了土地证。现在我长大了也结婚有子了。一家四口只有一份土地。我丈夫是山西人为了照顾养父留在了四川。我们生活有困难。想把我的土地拿回来。可现任支书说是我们当时不要了。现在没有。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办法?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我乡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1992年集体划分给您的养父一份承包土地,因当年经营土地既要上交公粮,又要上交税费,您的养父一人耕种两份土地,十分吃力。因此,1993年其向组上提出放弃一份承包地的要求。村组根据第一轮土地承包政策,,为解决您养父的难处,劝说本组村民曾前华承包。由于当时要求放弃承包经营权的人很多,村组为此还专题召开了户长会讨论通过此事。当时的村支书不在该组,无承包经营权。 乡村两级根据您养父的实际困难,从1991年至今,每年都对其进行了帮扶救助,还在2002年为其安排了安身工程,发动社员为其平整地基,建好房屋。2007年您养父生病住院治疗,五指乡为其支付了剩余的住院费。 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核实登记时您养父未提出土地承包要求。2008年您结婚生子,现与丈夫在温江务工,提出了土地承包要求。现该组人地矛盾突出,无一份机动地,也无人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该组还有64名没有土地的村民要求承包经营土地,所以对您提出的承包经营土地的要求暂时无法满足。 我乡工作人员向您及家人详细解释了第一轮、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和现在该组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并表示对您家庭的实际问题将在政策范围内尽力给予帮扶,您及家人表示认可和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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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打扰了,我是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汽车站的一名农村客运司机,我想咨询一下我们2013年农村客运燃油补助到底还有吗?我听说其他县,区领了两次补助,为什么我们利州区领了一次就说没有了呢?我也向有关部门了解了,但是他们也没有给我一个很好的回答,也问不上!总是找些推口话。只有请领导帮帮问问,查查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利州区运管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燃油补贴属中央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利州区运管所发放燃油补贴是按照上级下拨的金额、次数进行发放。2014年1月,利州区运管所收到广元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广财建〔2013〕238号),分配我区2013年度农村公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1360058.83元,利州区运管所于2014年2月进行发放并于当月发放完毕。 2014年7月,利州区运管所收到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广利财建下〔2014〕6号),分配我区2014年度农村公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1304944.70元。利州区运管所研究决定,于9月至10月进行发放。目前,2014年度燃油补贴正在发放中,除个别个体经营业主尚未领取外,其他已全部发放完毕。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对农村公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发放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0839-2893099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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