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将改变什么?
此次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其中,2009—2011年的改革重点包括五项: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本文主要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两方面对此次医改进行介绍。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 基本内容:
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
②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元;
③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2. 基本内容解读
实现大面积覆盖,提高城市和乡村基本医保参保率,是最基本层面的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康需求,实现撒网式覆盖,促进人民生活福祉。
在大面积覆盖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人民生活富裕了,对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提高补助标准将缓解人民对因病返贫的担忧,看得起医生,用得起药。
异地医保,简单说就是统一各地医保关系,实现真正的中国通,将大大节省人力财力等资源。
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全民医保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能忽视历史遗留问题。新医改方案明确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时间表: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与此同时,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为了实现医保的“无缝”对接,新医改方案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提高保障水平: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为了改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低的现状,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异地医保关系
解决不同地方医保报销难的问题,实现全国联网,将极大的节省人力物力。
3. 全国情况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根据国家统计局2月26日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4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已经达到59774万人;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底,全国新农合参合人口数达8.02亿人,参合率为98.7%。
近年来,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各统筹地区已普遍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此外,针对引发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高额医疗费用,国家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各地普遍开展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工作。全国31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出台推进大病保险的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80%以上地区已启动实施大病保险,2/3以上地区开始支付待遇,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4. 浙江省情况
2015年,浙江省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基本医保补助将达人均400元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提高到40元。此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医保卡“一卡通”、城乡居民“均等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等众多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覆盖全省居民的立体式医疗保障网络。
6年补助600亿,今年人均补助提高到400元以上
据了解,浙江省持续多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初步统计,2009年—2014年,浙江省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总额将超600亿元。
而2015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最低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人均400元以上,相比2014年的人均330元提高了70元。其中,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补助提高幅度更大。浙江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同志介绍,省财政对全省不同类别地区按照两类六档分类分档办法给予补助,2015年的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是255元、231元、204元、154元、103元和54元,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42元、38元、34元、25元、17元、8元。这意味着欠发达地区将会在百姓看病方面得到更多的扶持。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障补助的增长水平远远高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水平。”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同志说,如今浙江已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覆盖。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政府定价、采购和统一配送,较大幅度降低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规范,降低药品费用。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p#分页标题#e#我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城市居民享有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负担减轻,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明显增加。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
2003年,浙江省在全国首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今已形成了全部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
“12年来,共有5.7亿人次受益,累计报销医药费685亿元。2014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有2586万人,参合率达到97.7%。”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相关同志介绍,新农合成为全省3000多万农民最受欢迎的惠民工程之一,先后八次被列为浙江省“十大民生实事”。
新农合带来的最直观的改变是:改变了原本农村常见的“小病拖、大病扛”现象,农民医疗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大幅提高。基层处相关同志告诉记者,“新农合住院最高可补偿75%左右,使得农村地区因经济困难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62.4%下降到2013年的33.9%,降低了28.5个百分点。”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医保卡“一卡通”的举措,解决了参保农民异地就医“报销跑腿”和“费用垫支”的问题。
如今,浙江省更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消除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身份带来的医保待遇差距。“新农合打造了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网络,而今则要让这张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对接,让农村和城镇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医保待遇。”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同志说,2014年全省大部分地市已完成了“两网”的对接,真正实现全省范围的“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公立医院改革主要目标
此项改革旨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公立医院改革主要内容
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涉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两大项内容。
而从微观上看,公立医院改革,将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设到补偿机制,到医保的激励和约束,包括支撑保障,到人事、编制和薪酬制度的改革,到监管体系,到药品流通以及招标采购等一系列内容展开规划。
无论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还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绕不过去的一个核心环节,在于切断药品耗材和医院,尤其是与医务人员之间的任何经济利益。
具体的做法,首先是强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开展药品、耗材流通领域的改革,招采制度的改革,以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用耗材行为规范的监管,并在多个环节上综合发力。
事实上,现有的各级公立医院由于各种原因,其经济补偿在过去的主要来源之一是药品和耗材的一些加成。一旦把这块取消以后,如何让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就要求在政府进一步履行政府办公职权以外,还要拿出一定经费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进行政策性补贴。
更为重要的是,各个地方应尽快推行以价格为主的补偿机制,扭转现在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扭曲的状态,并对公立医院由此产生的一些合理损失,包括药品耗材流通领域改革所空出来的经费空间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在公立医院总运行保障的前提下,确保公立医院的收入不降低,患者负担不增加。未来的方向是,要大力提高诊疗、护理、床日、手术等真实反映医务人员劳务情况的经济回报。最终,能形成一种合理的价格体系。
上述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医院的收入结构发生改变,即改变现在医院收入结构中药品、耗材占比70%的状况,而实现真正体现劳务技术的价格收入,能达到医院收入的70%,这就是改革的目标。
全国试点医院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0年,我国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
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实践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是中央对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而城市公立医院、单独二孩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需要优先改革的重大民生问题。
据了解,2011年以来,我省开展了以实施药品零差率、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至2012年12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综合改革,涵盖79个县(市、区)、299家县级医院,至2013年12月底,10个设区市的市级公立医院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
从2014年4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浙江将在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同时,省级公立医院改革牵涉面更广、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必须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的省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这是改革的难点,既要体现省级医院的公益性,也要保证省级医院能够可持续发展。”
改革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省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二是有效推进医疗资源的科学配置,科学规划省级公立医院资源,落实对基层医院支援工作。
三是探索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举措,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绩效评价等制度,支持省级公立医院通过多种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
四是切实加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管理,强化医疗费用监管,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五是全面改善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完善惠民便民措施,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初显
通过实践检验,前期改革中采取的“五环联动”模式可复制、可持续、可发展,初步形成了群众、政府、医院和医务人员多赢的局面。
#p#分页标题#e#医药费用控制初见成效。对2012年12月启动改革的38家县级医院调查显示,门急诊及出院均次药品费用下降,同比下降幅度分别为5.49%和19.58%。医疗机构得到发展,新型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县级医院在本域内龙头作用加强,服务效率增强,业务总收入呈现同比增长。其中,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明显,医院彻底脱离了药物购销链。
更重要的是,改革启动以来,患者和社会对改革基本没有负面反映和投诉,并且多次受到中央、相关部委的批示肯定。同时,,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多年累积的价格矛盾得到缓解,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
而对目前改革中遇到的补偿机制、基层转诊、提升医务人员价值、引入社会资本等问题,杨敬表示将探索行政、经济、服务手段综合解决。
六、改革大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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