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政策上半年落地可期,或有条件放开
今年年初,在网上流传的一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再次引发市场对网售处方药政策的热议。
从网上流传的文件来看,这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送审稿”)由国家药监局起草,不过此次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至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充分听取省级药监部门以及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提出意见和反馈。
这份《送审稿》在业内“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原因在于,文件虽然设置了方方面面的条件,但对于处方药网上销售最终选择放行。
按《送审稿》要求,处方药网上销售须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包括:应当具备处方药销售信息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条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购买处方药的处方进行电子登记;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销售处方的药品零售企业还应当保存电子处方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等。
此外,《送审稿》还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过企业经营范围。而根据2018年12月发布的《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办法》,能够经营处方药的只有二类和三类药店,并且,二类药店只能销售限制类药品之外的处方药。
“网售处方药放开最为利好的应该是医药电商,因为他们的流量均来自线上,而如果不能线上销售处方药则很难盈利。”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而从这份《送审稿》本身来看,虽然放开了网售处方药,但设置的种种条件仍然比较严苛。”对方补充道。
处方药网售政策一波三折
虽然《送审稿》显示网售处方药政策有所松动,不过,记者获悉,在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又召集企业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座谈会,再次就网售处方药事宜进行商讨。并且,和以往会议不同的是,此次座谈会的参会企业既包括像阿里、腾讯这样的医药电商,也有老百姓(603883.SH)等传统医药零售药店,以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这样的协会组织。
对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年初网上流传的《送审稿》显示处方药网上销售将有条件放开,不过,在去年12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而网售处方药亦被列入其中。因此,不排除药监局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还将对《送审稿》进行调整。
事实上,网售处方药政策的制定早已是经历过几轮修改,可谓是一波三折。2014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项条款也被业内视为是默许处方药网售的信号。不过,2014年的这一版《征求意见稿》并没有落地。
而在等待三年多后,2018年2月9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又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则改了风向,明确禁止了处方药网络销售,并且还禁止了医药电商平台的处方药展示功能。 因此,该版《征求意见稿》也被称为是药品网络销售最严监管办法。
不过,2018年这一版的《征求意见稿》最终也是没有下文,取而代之的正是前述那份网传的再一次更改了方向的《送审稿》。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2月的《征求意见稿》之前,监管部门亦曾在2017年11月发布过一版《征求意见稿》,与之相比,2018年版的改动主要是由原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增加“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在“监管”难题上有了更明确的答案,落实属地监管。
在监管职责方面,今年年初的《送审稿》则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和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注:国务院机构调整后,县、市一级的药监局被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
处方药网售或有条件放开
处方药网络经营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最重要的是它可以让药品经营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提升患者的用药可及性,同时增加药品价格的透明度,最终惠及的是老百姓。
然而,政策却一直无法松绑的原因也很明显。目前,国内实行处方药网售政策仍面临着一系列的痛点,如医院处方外流有限、由于无法与医保系统对接因此社保报销困难、监管体系欠完善导致监管难等问题。
而据消息人士称,在21日召开的会议上,对网售处方药是否应该放开各与会企业还是各执己见,有肯定的也有否定的,还有的则持中立态度。
“以阿里健康为代表的医药电商的观点是尽快尽早放开网售处方药, 而以四大上市公司为主的零售连锁药店则持反对态度,认为放开须谨慎。”上述消息人士说。
那么,在这样的局面之下,网售处方药政策又该何去何从?
“应该说,监管部门最终放开处方药网售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就会有结果,但肯定是有条件地放开。而年初流出的《送审稿》也是如此,对能够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和交易服务的企业设置了各种条件,不过《送审稿》在有些方面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一位与会企业人士表示。
“比如《送审稿》在最后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提出,对于不具备相应条件而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或交易服务等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处罚力度在我们看来肯定是不够的,也根本无法对没有资格进行网售处方药活动的企业起到约束作用。”上述人士对记者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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