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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接受治疗”

2014-11-26 12:52 | 来源: | 浏览 :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10月份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结果显示,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有三成多存在问题,被食药监部门或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省食药监局上个月组织对全省998家药品零售企业、66家药品批发企业、526家医疗机构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市场星报记者,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合格率为69.24%。药品批发企业合格率不足六成。医疗机构的药房“毛病”也不少,合格率竟不足五成。超过半数的小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黄山市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医院、卫生院、卫生室、诊所等更是接近九成。

  部分问题案例

  药品零售企业案例

  淮北医药大厦一部、三部无12331举报投诉电话;福寿堂大药房资质不全,无验收记录;金宝康药业百信店存在复方药开柜销售行为;敬贤堂连锁公司12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等问题。

  淮南药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97处店:药品批号与票据显示批号不符,,其公司人民南路店提供的部分药品购进票据涉嫌为假票;谢家集区欣寿堂药房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药品,存在违规行为,并且部分药品未能提供票据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处理:3家药房被淮南市食药监局列为不合格单位,移交所辖区稽查队进行处理。

  药品批发企业案例

  淮南安徽永和药业有限公司:二类精神药品仓库不符合规定,未经淮南市局同意擅自购进了二类精神药品。

  处理:责令当场整改。(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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