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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惠民好处多

2014-12-08 12:54 | 来源: | 浏览 :

  原标题:我区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惠民好处多

  西楚网讯 宿迁市宿城区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惠民好处多。一是低保费高保额。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480元/人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补助360元。参保居民享受门诊待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门诊,取消医保门诊30元起付线,在政策范围内按50%报销,每人每年报销限额120元;将居民生育定额补助(顺产500元、剖宫产1000元)调整为按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政策范围内按70%比例报销;住院待遇每人每年累计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4万元提高到16万元。

  二是老少病残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应保尽保,只要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在校学生以及学龄前儿童,均可参加。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一、二级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是及时补充新政策。增加大病保险待遇,,其合规赔付比例不低于50%,并分段设定赔付比例,大病保险不设最高赔付限额;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费用由原来的每人每年报销限额3万元调整为5万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85%;增加5种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高血压(3期)、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脑梗死、慢支合并肺气肿按每人每年800元享受待遇;增加门诊特殊病种:重症精神病,每人每年报销限额1万元,个人负担30%,统筹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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