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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列出今年医改“任务清单”

2015-10-13 11:35 | 来源: | 浏览 :

  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分级诊疗、推进三医联动……

  取消药品加成、医生薪酬不与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完善分级诊疗体系……记者日前从市医改办获悉,2015年全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明确,我市将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努力打造健康南昌。

  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2015年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四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区都将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南昌还鼓励城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的同时,南昌将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尤其是落实基层首诊,,扩大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我市将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行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同时,落实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此外,南昌将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新模式,创新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新路径。我市还将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逐步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5年,安义县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至此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现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南昌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南昌将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与此同时,县级公立医院还将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我市规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380元

  全民医保体系将继续健全。到今年年底,南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9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到2015年底,我市将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重点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同时,南昌将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

  方便农民就近看病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南昌规定,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其中城区按照人均42元的标准落实项目经费。农村地区增量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康复。

  另据了解,为稳定乡村医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南昌今年还将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同时,我市将落实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此外,南昌将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见习记者 邓妍 记者 万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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