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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深化医改再出“组合拳”

2015-12-06 21:29 | 来源: | 浏览 :

  昨日,我市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限制、专业准入限制和融资政策限制。到2017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将达到20%以上。

  基本药物平均价格已下降40%以上

  我市自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由1825个增加至2155个,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病床数由3.9张增加至5.38张,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由1.84名增加至2.39名,全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2.21岁。

  过去五年间,全市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基本医保筹资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76%和75.2%。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加大财政专项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基本药物平均价格下降4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均次费用比全市平均水平低57%、比三级医院平均水平低72%。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方面,服务对象已经扩展至全市所有常住人口,服务项目由9大类22项扩增至12大类45项,人均补助水平从12.7元提高到46元,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指标总体领先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也已实现市(县)区全覆盖,慢性病管理工作居全省前列。全市家庭健康医生社区覆盖率达100%,签约服务率达80%以上。

  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

  去年底,国务院将江苏省列为全国4个省级医改试点之一,今年初,国务院又将无锡列为全国地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联系城市,对一系列深化医改任务和完成时限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记者看到,到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政府最低补助标准将提高到470元,全市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000元以上。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救助基金,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深化总额控制下的混合付费方式改革,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在目前的基础上,我市将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机制,推进二、三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国家、省规定指标,保障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省定入围产品的范围内,组织入围企业通过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及价格,严禁公立医院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严禁与企业“二次议价”。健全药品采购服务监管体系,着力提高采购透明度,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医师多点执业将大力推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受关注度高。到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达到80亿元;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按照要求,我市要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重点建设群众亟需的专科医疗机构,逐步压缩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的规模与数量。为此,我市将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限制、专业准入限制和融资政策限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设备、人员、医保定点等要素准入方面一视同仁,,从投资回报等方面明确支持政策,引导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上规模、上水平。到2017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0%以上。

  加快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省预约诊疗平台无缝对接、市与县级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便利化、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吴旻昊)

原标题: 我市深化医改再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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