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强化药房管理 对100余家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监管
2014-06-17 11:42 | 来源: | 浏览 :次
长丰县以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为抓手,强化药品、药房管理,对全县100余家医疗机构药房实施动态监管,核验不达标坚决摘牌。 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强化进、销、存等全程计算机系统管理控制,并对药品批发企业每年进行至少1次跟踪检查。同时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力促监管工作“看得见,管得着,,管得住”。 目前,该县现有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药店14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十多家,监管工作有效保持了药品市场安全平稳。(曹清 杜刚 樊东风 记者 柳书节)
图文资讯
- 设立“白名单”管理制度 推动药企扩产加大
12月1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 - 哄抬价格、捆绑销售?温州市区约谈告诫大批
为保障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期间涉疫药械市场整体秩序平稳,近日... - 全国开展中选药检查工作 药店也是重点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 - 因“可见异物”不合格 药企被罚没49万
2月10日,山东省药监局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鲁药监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