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
2014-07-21 11:48 | 来源: | 浏览 :次
川食药监办〔2014〕244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省局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书面意见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反馈省局药化注册处。
二、本次拟发布的《规定》是省局前期征求意见的《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研究技术指南》配套工作文件,请结合上述相关文件要求,一并反馈修改意见。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zhaowq2009@sohu.com
(二)电话及传真:028-86786029 联系人:赵卫权
(三)邮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邮编:610017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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