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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

2014-09-18 22:21 | 来源: | 浏览 :

  近日,国家卫计委出台新规,明确规定“远程医疗”仅限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这让刚尝到科技甜头的部分医患感到有些不合理。虽然,新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监管“远程医疗”,但有医生和患者认为规定应更加细化,,不能“一刀切”。

  非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远程医疗”

  上月,中南医院脊柱外科徐振华教授通过微信发现了宜昌一位特殊病例,通过远程看片、分析病情,徐振华赴宜昌为这位11岁女孩进行了中度腰椎滑脱手术,让女孩重新坐了起来。虽然前期的诊断几乎都通过微信完成,但对最后的治愈结果没有丝毫影响。

  这种远程交流在同济医院也经常开展,7月该院心血管外科的专家就与美国一家医院专家借助远程视频会诊系统探讨了两名肺移植患者病情。“远程医疗”的发展让医学真正实现了无国界。

  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推进医疗机构服务的意见》引起热议。《意见》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这意味着医生以个体为单位是不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武汉一名三甲医院医生表示。同时,只有到医疗机构的患者才能享受,这也成为一大限制。

  “远程医疗”医生谨慎 患者欢迎

  对此,武汉的部分医生和患者有自己的看法。一名皮肤科医生表示,很多简单的皮肤病实际上可以通过照片或者视频就能看清,但这种诊疗实际上违法,医生为了规避风险肯定不敢“远程医疗”了。市民王女士表示,几款远程医疗辅助系统为自己解决了很多难题,由于是常见病或者是儿科的小问题,往往发几条微信、打几个电话就能解决。虽然总是要付出较高的“咨询费”,但免去了路上颠簸、挂号、排队的烦恼,还可以防止交叉感染,对于小病来说是完全值得花的钱。

  “远程医疗服务”应区分病情对待

  据悉,武汉多家医院都建成了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对在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实行“远程医疗服务”已是家常便饭,更有不少医院向微博、微信进军,在微信平台上开放预约挂号、问诊咨询等服务。

  “我认为还是需要区分对待的,分病种、分项目。”武汉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表示,比如常见病、皮肤病等在国外也有开设网络诊所,再比如慢性病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在线处方、网络购药等都是“远程医疗服务”的方向,虽然《意见》的出发点在于规范、监管“远程医疗服务”,但随着科技的发展,《意见》仍需更加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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