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医疗纠纷,市民怎样做到有理有据?
昨日,西工区人民法院(下称西工法院)召开该院的首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城市区近三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办理情况,同时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给市民和医院提出建议。 300余万元:目前城市区医疗纠纷案件最大标的额 2012年12月,经市委政法委决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西工法院设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负责城市区(不含吉利区)所有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如今,近三年时间过去,该院目前已受理医疗纠纷案件536起,调解、撤诉244起,调撤率达68%,成果显著。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工法院首先公布了目前城市区标的额最大的医疗纠纷案件。 2009年7月,市民陈某因患肝内胆管结石到市内某医院就诊。几天后,因治疗出现过错,陈某身体受到损害。陈某随即将该医院起诉至西工法院,法院委托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被告诊疗行为有无过错、陈某病症的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陈某的胆道损伤,并引发继发性肝损害,被告对此事故应承担完全责任;陈某所受损害导致其必须进行肝移植,陈某的伤残等级为一级,劳动能力因此完全丧失。陈某随后辗转多家医院进行治疗,不幸于2013年7月去世。当月,经西工法院调解(后判决),陈某及其家人先后获得300余万元赔偿。至此,城市区标的额最大的医疗纠纷案件宣告审理结束。 经验:及时介入纠纷多重手段调解 案件通报完毕后,西工法院副院长刘旗介绍该院工作经验: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该院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医调中心)及巡回法庭会提早介入纠纷,一旦发生“医闹”,医调中心的调解人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疏导。通过“边立案、边沟通、边调解”的方法,及时、透彻了解案情。 刘旗说,通过经验积累,巡回法庭发现,,患方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往往希望尽快解决矛盾,因此,在过错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患方往往不太纠结医院方过错到底有多大,而愿意调解解决,以便快速解决纠纷。 在此情况下,医调中心会派出调解人员,调解赔偿额在5万元以下的纠纷,目前,该中心已成功调解400余起此类案件。同时,该院邀请政法委、卫生局、社会团体、宗教组织和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与患者亲属组成调解团队,进行“网络化”调解。 “另外就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刘旗说,医疗纠纷案件往往带有专业性强的特点,他们建立了全市医学“专家库”,使权威专家参与调解。 建议:写好病历很重要对待纠纷要冷静 在新闻发布会的最后,西工法院负责医疗纠纷案件的民一庭副庭长张罗炜、郭小岚对市民、医院提出建议。 张罗炜说,在今年8月的调研结论中,该院明确提出建议:严格管理电子病历,不出现随意改动及拷贝错误现象;一旦出现“医闹”和群体性纠纷,医院应及时采用声像仪器固定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选任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 郭小岚建议,处于医疗纠纷中的市民应保持冷静,最好在与医院沟通之前,先寻找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咨询相关问题,以便在处理纠纷时能掌握好分寸,做到有理有据。(洛阳晚报记者 赵硕 通讯员 张玉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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