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医患之间


国家卫健委:全国医疗纠纷总量五年累计下降20.1%

2018-09-08 18:07 | 来源: | 浏览 :
2013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41.1%。2018年1-8月份仍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2017年全国门诊人次81.8亿,住院人次2.4亿,同诊疗服务量相比,医疗纠纷发生率较低。


9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发布会,介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情况。

界面新闻从发布会获悉,2013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41.1%。2018年1-8月份仍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2017年全国门诊人次81.8亿,住院人次2.4亿,同诊疗服务量相比,医疗纠纷发生率较低。

“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诊疗服务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的良好势头,医疗执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得到持续有效改善。总的来看,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率低,医患关系主流是好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表示。

8月3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郭燕红指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超过85%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投诉专门管理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为主要渠道,每年超过6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另外,全国有11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北京、江苏等20余个省份建立调保衔接工作模式,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践表明,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一个有效途径,缓解了医患对抗,有利于促进医患和谐。同时,目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达到6400余个,基本实现县级区域全覆盖。指导各地做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确保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郭艳红称。

此前,各地也出台了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部分地区规定如果索赔超过2万元不能私下调解。对此,郭艳红表示,《条例》规定不能够畸高或畸低来表述,既尊重地方实践又不在国家的层面上设定一个简单的数额,更有利于这个《条例》在多种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中所发挥得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从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郭燕红表示,这就是要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国际著名杂志《柳叶刀》今年5月发布全球195个国家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排名,我国由2015年的第60位提升到2016年的第48位,1年时间提升12位,是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2017年数据显示,全国三级医院门诊满意度89.45,住院患者满意度95。

另外,针对医疗损害鉴定的独立性问题,郭燕红也作出了回应。

“医疗损害鉴定要坚持同行评议,才能体现它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的特点。通过制度设计和程序设计,坚持同行评议,达到科学、专业、公平和公正的目的。”郭燕红介绍,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制度设计中,是统一和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还包括了专家咨询的问题。要根据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具有鉴定能力的现实情况,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进行统一要求。

“同时,在这个条例当中,为了细化相应的程序和规范,也授权了卫生健康委和司法部共同来制定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来细化和实化相关措施。”郭燕红称。

图文资讯

Copyright © 2023 医药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