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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依靠第三方 医患纠纷不难解

2014-08-11 22:39 | 来源: | 浏览 :

编者按

近年来,医患纠纷在各地频频出现,引发许多“医闹”“辱医”,甚至“杀医”等严重事件。同时,大量患者对医院不信任,医患之间,矛盾越发尖锐和突出……

迫于诉讼成本和在医疗专业知识上处于劣势,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往往采用“闹”的形式解决,甚至出现“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怪象。医患矛盾长期以来困扰着医患双方。对患方来说,再小的医疗事故落到自己头上也是挥之不去的伤害;对医方而言,因纠纷引起患者的过激行为已影响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在自行解决、行政解决和诉讼之外,如何建立一条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是解决医患矛盾激化的重要课题。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化解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全国许多地方处理医患纠纷的主渠道。本报推出天津市和浙江省义乌市的做法,以窥斑见豹,愿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日臻成熟,为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体系书写浓重的一笔。

 

 

浙江义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助力医改

浙江义乌市出台政府令,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化解医患纠纷,契合了医院、患者和政府部门的多方意愿。这一探索能走多远,绕不开公信力的考量。

  “砰”的一声,孙军猛拍桌子,朝对面坐着的医院方代表发火:“既然病情危重,为何不送重症监护室?没有医生照看?”他站起来颤抖着手指着对方:“你们即使给我几百万能买来我儿子吗?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讨个公道。”

调解员童伟建堆起笑脸走到孙军身边:“有话坐下来慢慢讲,不要动肝火,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这是一起医疗纠纷案的调解现场,10岁男童小浩在诊治过程中突然死亡。童伟建的身份是浙江省义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坐在死者亲属对面的两名院方代表一脸难堪。童伟建面对的是一场极其艰难的调解。

 

政府令引入第三方

  童伟建退休前是义乌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之前当了14年乡镇卫生院院长。从医院院长到人民调解员的角色转换,他感到最大不同的是他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以前是为院方说话,现在必须保持中立。面对随时激化的医患矛盾,他不知疲倦地居中斡旋。

2013年1月17日,10岁男童小浩的死,使医患矛盾激化。当童伟建赶到事发地点义乌市某医院时,医院行政办公走廊上、会议室、院长办公室里都站着死者亲属,声音嘈杂,哭声不断。

相似的场景在2010年前时常上演在义乌市的各家医院。

在这个外来人口超过150万的县级市,医患关系一度十分紧张。医务人员被打、医院被砸事件时有发生。患者亲属甚至在医院内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义乌市110每月都要接到各家医院二三十次医患纠纷报警电话。

  当地最大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每年“医闹”事件20多起,最严重的一次长达两个多月。

发生医疗纠纷,“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已成潜规则。约8成患方选择与医院“私了”,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

  在医患关系最紧张的2009年6月,义乌市卫生局局长王晖香称之为“黑色的6月”,“患者亲属披麻戴孝闯进了卫生局,到我办公室也闹过。有时我听到外面声音响就心惊,以为又有人来闹了。”

  2010年6月1日,义乌市以政府令颁布《义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引入第三方调处医疗纠纷。

浙江义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助力医改

第三方就是童伟建所在的义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医调委由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浙江省司法行政十大影响力人物、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司法所所长陈津颜兼任医调委主任。医调委除了5名来自司法、保险、医院的退休人员等专业人士外,还有陈国盛等民间调解志愿者。他们独立办案,免费服务。医调委还聘请了60多名法律、医学专家组成专家库,对疑难案件“会诊”。

与医调委配套的是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政府令规定,由医疗责任保险机构设立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处理中心,负责医疗纠纷的理赔工作。

    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院无权处置,移交给医调委调解处理,医调委也可直接介入。调解成功后,由医院先行赔付,医院再向保险理赔中心理赔。

 

让纠纷在短时间内化解

在嘈杂的义乌市某医院纠纷现场,童伟建和主任陈津颜一边宽慰激动的患者亲属,一边了解纠纷的原委。

  10岁男童小浩在2013年1月16日下午放学时和妈妈被一辆货车撞倒。下午5时许,小浩被送到义乌市某医院,1小时后手术。晚上8时手术结束后,小浩生命体征正常,被转到普通病房。到了第二天上午9时,小浩突然死亡。

失去儿子的孙军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说:“从晚上8时我儿子手术结束到第二天上午8时,没有一个医生查看,只有一个护士来换药、抽血,但抽了两次没抽出血。直到上午8时医生查房时才发现不对。他们要对我儿子的死负责!”孙军激动地叫喊着。

医院医政科负责人辩解说,患儿送来时伤势严重,失血性休克,脾粉碎性破裂,肝破裂,手术切除了脾脏,修补了肝脏,手术治疗得当。患儿最终死亡是车祸导致的失血性休克和心肺功能衰竭。

在陈津颜和童伟建劝导下,事态没有扩大。孙军在《医疗纠纷索赔申请书》上选择了申请医调委处理,医院方也愿意由医调委处理。

在义乌市,各医疗机构都设有医调委工作联络站、点,设在医院医政科。医疗纠纷发生后,对索赔1万元以下的纠纷,各联络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移送医调委。而1万元以上的纠纷,联络站会直接将患者引导到医调委。

“患者一般不会选择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也很少选择到法院起诉,因为打官司时间长,还要花钱。而选择医调委,既不花钱,而且一个月内就能解决。”童伟建告诉民主法制社记者。

  儿子死亡后,孙军曾与院方交涉,院方称医院没有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助几千元。这使得孙军夫妻很生气。

    孙军要求院方赔偿60万元。童伟建告诉他,医调委规定,索赔10万元以上的纠纷需做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是否要做技术鉴定由他自己决定。

    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由金华市医学会实施,其成员来自医学界。

 “一般情况下,患者会权衡利弊,如果鉴定结果对其不利,还不如不鉴定。而且鉴定也费时间,所以多数患者会选择放弃鉴定。”童伟建表示。

这个时候,患者或其亲属需要填写一个声明书,声明放弃鉴定。“这是陈津颜主任的一个创新,这使得大多数纠纷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得到化解。”童伟建说。

    孙军选择了申请鉴定。医调委安排童伟建和宣肖卫负责此案调查取证。

宣肖卫有30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现在是医调委专职调解员。童和宣一个是医学专家,一个是法律专家。两人对患方和院方作了调查笔录。

2014年1月17日,金华市医学会鉴定报告认为,该纠纷中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责任。

    3月18日,医调委召集医患双方调解,陈津颜主持了这次调解。医调委规定,普通案件采取三人合议制。

在调解中,院方虽然承认有不足和欠缺之处,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差距巨大,而且言语中充斥着火药味。遂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医调委调解成功率96%

    陈津颜及时控制了双方的情绪,“在调解中,不能被双方当事人左右,调解员要牢牢掌控局面,并引导双方向共同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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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以及义乌市政府令,调解员列出小浩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对双方没有争议项目和数额先确定,对争议大的合议庭给个参考数额,然后调解员分头与当事人谈,使差距不断缩小。最终坐在一起,双方一次次让步,敲定在270600元。

这是孙军意想不到的,“我以为最多赔个十几万元。”孙的律师在屋外对童伟建连连感叹,“你们真行,这超出了我的预想。”

    孙军当场与院方签订了调解协议。6天后,他拿到了全部赔偿。“医调委真的很公正,我真的很感谢他们。”这位到义乌打工8年的四川农民工激动地对民主法制社记者说。

    小浩案并不是实赔数与索赔额差距最大的案件。在医调委调处的460起案件中,实赔额平均为索赔额的32%。有10多起纠纷从几十万元的索赔额下降到几千元,另有几起患方放弃了赔偿要求。

“这主要是患者亲属不懂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还有的认为喊高一点,赔得就多一点。”陈津颜说,“而且纠纷发生后,患者及亲属往往按实际损失的100%要求索赔。”

    陈津颜发现每起案件发生时,无论大小,总是避免不了一个规律,即患者要的是经济,而医院要的是名誉,双方只要达到最大利益点,就能达到统一。为此,他自创“医患纠纷两个60%平衡法”,,即在经济赔偿上60%倾向于患者,在社会影响上60%倾斜医院。这个原则得到了医患双方的充分认可。医调委所调处的所有案件都是据此得出赔偿额的。

“医疗纠纷调解要始终把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钱放在第二位,据此调整好当事人心态,多从人情道义上做文章。”陈津颜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童伟建说他做调解员3年来的最大感受是,医调委有一套类似法院诉讼的完整规范的流程,当事人步入这个流程,很冲动的心情会慢慢平静下来,调解便会水到渠成,至今没有当事人签了协议而反悔的。

    4年里,医调委调解成功率96%,所有调处的案件均得到履行。

但医调委工作并未到此结束,他们总结典型案件、多发案件中医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向院方和市卫生局通报。市卫生局和院方据此整改和防范。

    2012年初,当地妇科、产科纠纷高发,一个月达4起。医调委马上向全市卫生系统通报,及时遏制了此类纠纷。2010年和2011年,医调委分别通报了3例手足口病导致的婴儿死亡纠纷和2例肺结核误诊纠纷。2012年,这两类医疗纠纷为零。

    医调委还创立了“加减乘除四步法”调解医疗纠纷。这些办法和机制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

    现在,义乌市以往“小闹天天有,大闹三六九”的医疗纠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医闹”现象基本销声匿迹。医调委受理后的医疗纠纷没有一起引发群体性事件。

 

“我当局长也有尊严了”

     每年春节上班第一天,义乌市卫生局局长王晖香专程到医调委慰问,向陈津颜送一束鲜花。

    “医调委让我当局长也有尊严了。”王晖香笑着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医调委成立后,全市医疗纠纷已下降了20%。“现在,我在办公室里能安心工作,集中精力抓管理,抓思路了。”

    义乌市卫生局医政科长陈永生对记者说:“以前我就是一个救火队长,白天忙到黑夜,现在我只管抓医疗质量抓督察抓整改。”

义乌市稠州医院副院长肖方孔形容医调委成立后,医院的“手榴弹甩到外面去了”。这家当地最大的民营医院每年有医疗纠纷十几起,以前从纠纷受理到了解、处理、赔偿、反馈都是肖方孔负责,还提心吊胆,他自感“压力山大”。

    “现在都交给医调委了。调委会说一句话比我们说一百句都管用。”肖方孔说,而且有了保险理赔机制,心里比较踏实,特别是对重大纠纷起到了保障作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承担着义乌市大部分医疗机构保险理赔工作。该公司副总经理邵建飞认为,医调委给了患者一个说话、出气的地方,并规范了赔偿标准,减轻了院方的压力。

现在,义乌市500家医疗机构9成以上实行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院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也在增强。一些医院与医务人员签订了医疗安全责任书,明确医院、科室、科室负责人以及当事人在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以减少过失发生。

在请了陈津颜定期培训医务人员后,义乌市第三人民医院去年1月以来没再发生医疗纠纷。“我们意识到医务人员沟通的主动性决定医疗纠纷的成因,对此加强了这方面的措施。”该院院长丁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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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义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陈丹誉看来,通过第三方调处,医院无权任意赔偿,把医院从矛盾中解脱出来,能够更加公开公平地划分医患双方责任,有利于更好地化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凸显医疗纠纷调处的公平公正性,这是一大进步。

但也有专家表示,这毕竟是在现在的医疗体制下的探索,义乌市出台的政府令也是以“暂行办法”试水,路究竟能走多远,最根本的考量是第三方的公信力。

(孙军、小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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