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优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解决群众看病后顾之忧
2014-09-18 22:52 | 来源: | 浏览 :次
索 引 号 002546445/2014-0207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4-09-18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近年来,为解决参加合作医疗群众赴余杭就医报销问题,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许村镇赴余杭医院就诊人次集中及地理位置情况,,将余杭一院、余杭五院作为海宁市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同时,进一步调整报销政策,对参合群众到余杭一院、余杭五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参照海宁人民医院报销比例执行,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20%,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5%,分别提高了10、25个百分点。至此,海宁合作医疗嘉兴市外定点医院已达34家。
(海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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