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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举报医疗保险违规行为最高可获奖励5000元

2014-12-01 14:26 | 来源: | 浏览 :

  大众网营11月30日讯 为鼓励公众监督医疗保险实施,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11月21日,我市印发《营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奖励。

  据介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对本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举报联系方式。举报下列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一)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或者冒名住院,将非医疗保险的病种、药品、项目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冒用或者伪造病历、医疗保险凭证,涂改或者变造处方、医疗费用票据等有关资料,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三)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或者分解收费项目等价格违法行为,致使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个人负担增加的;(四)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将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五)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利用医疗保险凭证超量配药、搭车开药,从中非法牟利的;(六)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药店办理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的;(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直接或者变相刷卡销售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药品的;(八)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本人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编写1组6位数字密码告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人可采取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按查实违规金额的10%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未涉及违规金额或者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给予奖励。同一案件被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第一署名人或者其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奖金可平均分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据了解,本办法自2014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0日。(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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