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监督将与医院评审挂钩
2014-07-21 11:47 | 来源: | 浏览 :次
法制网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 胡建辉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对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解读时指出,,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和等级评审等管理工作挂钩。
卫生计生委称,2013年3月,原卫生部与原国家计生委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原卫生部2010年印发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增加的内容有: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明确了预防接种卫生监督的内容与方法。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内容与方法作出规定。
结合信息化技术发展与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实际,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信息管理作为专门一章单独列出,有利于工作资料的积累与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与利用。
明确了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和重点监督内容。
为实现监督执法与医政管理的有机衔接,加大监管力度,第三十条要求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和等级评审等管理工作挂钩。
明确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参照本办法。
(原标题:传染病防治监督将与医院评审挂钩)
图文资讯
- 设立“白名单”管理制度 推动药企扩产加大
12月1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 - 哄抬价格、捆绑销售?温州市区约谈告诫大批
为保障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期间涉疫药械市场整体秩序平稳,近日... - 全国开展中选药检查工作 药店也是重点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 - 因“可见异物”不合格 药企被罚没49万
2月10日,山东省药监局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鲁药监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