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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火疗致伤 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差错

2015-08-17 10:11 | 来源: | 浏览 :

原标题:本是免费“火疗”谁知“惹火烧身”

【核心提示】“这到底是治病,还是致病?”7月24日,家住八中家属院的张先生致电临汾晚报热线称,他于7月12日在某医院享受免费火疗,按照院长的说法,火疗可缓解他头疼症状,但在火疗过程中,酒精洒到了面部、肩部,张先生病情没缓解,身体多处反被烧伤。再加上其有一年的糖尿病史,现在张先生右眼出现重影,,左眼接近失明。

“这到底是治病,还是致病?”7月24日,家住八中家属院的张先生致电临汾晚报热线称,他于7月12日在某医院享受免费火疗,按照院长的说法,火疗可缓解他头疼症状,但在火疗过程中,酒精洒到了面部、肩部,张先生病情没缓解,身体多处反被烧伤。再加上其有一年的糖尿病史,现在张先生右眼出现重影,左眼接近失明。

心有余悸的火疗过程

接到热线电话后,记者当即前往张先生家中,他躺在沙发上,妻子正在给他滴眼药水。与事发当天已时隔十余日,张先生脸上有多处伤口仍未痊愈,右边眉毛近乎全无,左侧肩部也有明显烫伤痕迹。说起那天的火疗过程,他和妻子直呼“太可怕”。

7月12日上午10时许,张先生和妻子一同前往屯里镇贾村办事。途经上述医院时,他向院长咨询:我有三高等慢性病,这两天还有点头疼,不知道是不是由于脑梗引起的。”院长听后,立即推荐他去免费体验火疗,称可以治疗各种慢性疾病。当时院长并没有对他进行任何检查,也没有叮嘱火疗注意事项,便叫来了医生郭大夫,带着张先生和妻子前往火疗室。

“火疗室其实就是医院三楼一个破烂不堪的阴暗房间。进到房间后,郭大夫从水盆中捞出一块脏毛巾,放到了我头上。随后用一个装有酒精的饮料瓶子往我头上浇,满头的酒精像雨水一样往下流。见状,郭大夫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对方就拿起了打火机点燃了酒精,我瞬间感觉头顶上燃起了熊熊烈火。”张先生说,他用最快的速度将点燃的毛巾扔到地上,由于酒精滴落在了眼部、肩部,这些部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灼伤。

一波三折的治疗过程

张先生的妻子说,事发当时,丈夫昏迷不醒,但郭大夫以及院方并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丈夫恢复意识后,发现双眼模糊,视物不清。在其再三要求下,院方才与其一同前往尧都区眼科医院就诊,院方承担了当日的医药费。

说话间,张先生拿出了诊断手册,上面写着诊断结果为“外眼热灼伤”。

“拿了药后,当天我就回家了。深夜,我被剧烈的疼痛折磨得根本睡不着。凌晨3时,我们再次联系了院方,对方立即把我接到了他们医院输液、吃药。”张先生说,从7月13日至16日,他在该院接受治疗,但对方态度并不友好。16日,他被迫出院。

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患处虽然逐渐好转,但双眼视力和事发前有很大差距。张先生提出前往北京就诊,需要院方提供一万元医药费,院方拒绝了他这一要求。

院方称其为“医疗差错”

听完张先生的叙述后,记者来到了尧都区屯里镇贾村,见到了上述医院的王院长以及张先生描述的“阴暗房间”。

走进三楼的这间火疗室,狭小的空间挤着四个床位。床铺上铺着一次性诊疗巾,但仔细观察,诊疗巾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渍。在每个床铺边都搭着一条干透的紫色毛巾,上面也有明显污渍。屋内一角的小柜子上,摆放着两个饮料瓶,里面装着黑色液体,凑近一闻,酒精味扑面而来。

当问及王院长饮料瓶平日是否消毒时,院长给出了如下解释:中医并没有消毒这一说,酒精本身就具有消毒作用。一个饮料瓶中放置的是中药液体,另一个饮料瓶中放的是酒精,两个瓶子都会进行清洗。”与此同时,王院长介绍了张先生所接受的火疗法。先把中药涂抹到局部,然后用火疗专用毛巾盖到上面,再把酒精喷到毛巾上,点燃酒精后,热气会促使药劲进入皮肤,从而达到活血化瘀的疗效。”王院长说,火疗过程中一般会用毛巾对其他部位进行遮挡,郭大夫没有这样做,确实属于其治疗中的失误。

“火疗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容易出问题。在这次火疗过程中,我们按照正规流程进行了操作。我认为这并不是医疗事故,而是医疗差错。”王院长表示,事情发生后,他积极配合,并多次看望。至于张先生提出的一万元医药费,他无法接受。(弓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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