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核心提示
本报记者 张元斌
群众的健康是最大的民生。贵州省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群众看病实际问题为抓手,着力抓好医疗服务和监管、强势推进公共卫生、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
9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并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将突飞猛进。
本报就此对《意见》进行了相关的梳理与解读。
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上,省委书记陈敏尔指出,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远、看病挤、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事实上,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落脚点,就是在更好为民服务上。围绕如何惠民这个主题,记者采访了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忠,就《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一些要求和目标进行了解读。
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加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落实前两种报销政策后,仍不能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剩余医疗费用的,由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再实施医疗救助扶助。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
全省新建、改扩建100所综合性医院。重点将1至2所综合性医院建成国家级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市(州)至少拥有2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1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并可根据人口规模适当增设。
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城市规划布局,每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建成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以上标准化村卫生室。
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特殊的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在全面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中,适当放宽农村极贫人口的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标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对于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10个百分点。
在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城市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畅通转诊渠道,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打造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利用先进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设备间的互动,促进医疗保健服务的智能化、网络化服务。
实施五大工程 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解读:“十二五”以来,全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新医药和健康养生产业,人民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与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截至2014年末,我省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18.17万张,千人口床位数5.18张,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广大农村“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和中心城市“看病挤、住院难”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城乡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仍然十分突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要求,根据贵州医疗卫生发展需求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和城镇化建设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我省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6张的目标。
我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达到这样的床位规模后,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完全能够满足全省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大力实施医疗卫生五大建设工程:
实施“百院建设工程”。全省新建、改扩建100所综合性医院。重点将1至2所综合性医院建成国家级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市(州)至少拥有2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1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并可根据人口规模适当增设。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并可根据人口规模适当增设。市(州)级人民医院(含中医院)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人口规模40万以上县市区的人民医院(含中医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将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心乡镇卫生院,也可参照二级医院的标准建设。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布局,每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建成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以上标准化村卫生室。
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完善医保体系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意见》提出,加快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5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解读:目前,毕节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试点工作,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筹整合并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解决了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不及新农合、基金收不抵支等问题,缩小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差距。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认真做好毕节市统筹城乡医保试点工作的经验,并使之出示范,产效应,具有可复制性,为全省全面统筹城乡医保工作提供可借鉴性范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群众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我省贵阳市、六盘水市、铜仁市、毕节市、黔西南州于201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以来,其政策优越性凸显,有效缓解了参合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2013-2014年,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累计受益人次5.97万人次,补偿金额36119.47万元,人均赔付6040.05元。赔付补偿资金占大病保险患者医药总费用的16.81%,新农合普惠补偿、大病保险报销两项政策合并实际补偿比达到73.22%。
2015年6月23日,省卫计委出台《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开展此工作的市(州)在今年10月底必须出台本地的实施方案,切实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p#分页标题#e#为了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今年6月,我省开展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统筹整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计生扶助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
试点工作重点在我省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地方推进,覆盖了毕节市(含威宁县)、贵安新区,以及息烽、务川等15个县(区)的全部农村贫困人口,覆盖参合人群达1150万人。确定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医疗救助保障对象。
试点工作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特殊的医疗救助保障政策,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目前,我省正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行,为明年全省面上推开提供基础准备。
取消药品加成 合理控制人均费用增幅
《意见》提出,2015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中药饮片除外)总体降到30%左右。
解读: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这意味着以药补医机制正逐步破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将进一步显现,患者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增幅将得到控制。目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在全省所有县(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贵阳市和遵义市全面实施。
为了推进该项目工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重点抓好七项任务
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解决管理职权分散,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出现监管缺位、越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责任。
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加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就医满意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分类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扩大服务资源,满足多层次需求。
在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城市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推进智慧医疗 让百姓获得优质健康服务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到2020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解读:“智慧医疗”是通过打造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利用先进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设备间的互动,促进医疗保健服务的智能化、网络化服务,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个别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不代表智慧医疗,智慧医疗的前提是整合协作、资源共享,只有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化全覆盖、医疗卫生业务的全面融合联动,建立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共享交互平台和服务对象唯一标识,将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药品生产供应企业之间的信息资源和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实现医疗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和交换,各类健康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才能使得“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居民预防保健、看病就医模式成为现实,从而大幅改善医疗资源的合理化分配,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
智慧医疗的最终形式是通过建立面向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平台或门户(网站、APP等),通过整合医疗技术人员、药品供应商、保险公司、健康企业等机构或人员,形成合理、积极的健康服务产业生态圈,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资源预约、智能分诊、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指导等健康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个案两大基础数据库,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电子病历共享交换平台等系统建设,并利用国家支持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搭建了全国首个上线运行的省级卫生信息云数据中心,同时我省还启动了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工作。
后续,我省将依托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以居民健康卡为索引,以区域共享的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化应用为基础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此外,省卫计委正在积极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优秀健康信息化领域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做好贵州省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通过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连续、便捷、优质、可及的健康服务,拓展健康服务模式,积极推动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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