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四措施推进分级诊疗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印发《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试点)》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在全州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
《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措施:一是确定分级诊疗范围。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明确了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到城市三级医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二是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明确了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向下转诊和特殊情况的住院程序。三是发挥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差别支付、风险共担机制和差别支付制度,加大医保、新农合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拉开各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四是明确医疗机构对分级诊疗的主体责任。实行首诊和转诊责任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确定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建立上下联动的预约诊疗,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预约转诊机制,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床位及服务。建立分级诊疗考评体系,聘请专家参与考核评审,将上下转诊率、参保参合患者县域内就医比例、基金使用占比、药占比、不合理转院、不合理住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内容纳入考核评审。考核评审结果直接与新农合、医保资金及其他补助资金挂钩。健全转诊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定期统计汇总转诊病人情况,并报医保、新农合等部门。同时,《方案》还列出了《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诊疗目录》,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
据了解,该州自今年初在牟定、大姚、永仁和禄丰四县进行了试点,目前已在全州范围启动实施。(记者 杨松亮 通讯员 裴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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